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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学院招生“五个不得” 2005年,教育部专门下达了独立学院招生“五个不得”的规定:规定独立学院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因此,遇到夸大其辞的招生宣传时,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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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积极发展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使得公办高校的潜力已经充分发挥,但同时今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高等教育的投入不可能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因此,高等教育规模要继续有大的发展,不能只寄希望于公办高校,必须要有新思路和新举措。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是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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