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市教委日前转发教育部通知,自2007级高校新生开始,将实施学籍电子注册办法。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只有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要求规定,2007级新生报到后,高校要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考生要对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会放在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布供学生本人查询。
据悉,教育部将建立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信息档案库,对学生学籍信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进行统筹管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结果将成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对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学籍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上网公布,责令高等学校退回所招学生,并妥善处理,不得遗留隐患;情节严重的,报教育部备案,作为核定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的参考因素。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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