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华时报》报道,高考试卷首次因擅自引用作者文章而惹上官司,负责编撰试卷的教育部考试中心被作者告上法庭。昨天,此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考试中心关于“高考试卷引用文章不署名是惯例”的说法,遭到作者胡浩波的强烈质疑。
39岁的胡浩波是央视一名记者。2007年5月,胡浩波在一次上网中发现,教育部考试中心在2003年高考全国卷语文考卷中,引用了他发表在《中国科技画报》的文章——《全球变暖——目前和未来的灾难》一文,且并未为他署名。他认为,考试中心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财产权,要求考试中心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
教育部考试中心昨天仅派了一名代理律师出庭。他在法庭上明确说“高考试卷中不为作者署名是惯例”,目前胡先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就是这篇文章的作者。胡浩波马上反驳说,自己查阅了近几年的高考试卷,发现文学类文章在引用时都有作者名字和原标题,但科技类和说明文则多不为作者署名。
另外,考试中心的律师还提出,教育部考试中心受教育部委托,负责高考试卷命题,属于执行公务。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对此胡先生的律师指出,行政行为应是财政拨款,不收取费用的,而高考要收取报名费和试卷费,不属于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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